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房地产业的职能部门。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,切实完成好全市“提前实现经济总量翻番”的战略任务,加快推动我市房地产业的改革与发展,我郑重承诺:
一、高质量完成城市建设管理重点工作。按期完成全市住宅区环境整治,推进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工作,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,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。
二、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。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和预售款的监管,完善中介服务体系,依法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管理,强化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管理,继续办好吉林房屋展示交易会。
三、推进物业管理规范有序发展。全面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,按属地化管理原则,积极引导业主自治管理。
四、继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。做好房改售房审核、集资建房产权确认、住房补贴审核等工作。
五、加强房屋安全的行业管理。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,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。
六、推进政务公开,开展阳光服务活动,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,为办件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,创建一流的经济发展软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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