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随着房地产投资的升温,一种新型房地产类别——酒店式公寓成为社会投资热点。在市场上,关于酒店式公寓的宣传红极一时,有人甚至提出“酒店式公寓——没有风险的投资”这样的说法。日前,本市审理了一起涉及酒店式公寓的民事案件,众多当事人见证了酒店式公寓投资神话的破灭。
案情回放 1250万差点打水漂
塘沽区居民李先生是位成功人士。2006年1月,他选中了本市某实业公司开发的位于滨海新区的酒店式公寓,一下买了27套,总面积4000多平方米。当时,这些房屋的价格是7500元/平方米,总价达到3400多万元。李先生认为,受各种利好影响,滨海新区的房价还有上升空间。
按照地产公司的指示,李先生陆续将1250多万元房款交付到指定的财务咨询事务所。令他始料不及的是,那家公司收到钱后,没有履行《购房协议》,也没给他办理相应的房屋备案登记手续。也就是说,李先生无法得到该房的产权证。李先生买房是为了投资,没有产权证就无法将买来的房子再出售。眼看这么多资金压在房子上没法动弹,李先生将那家实业公司告上法庭。
此案开庭时,出现了一个戏剧性情节:闻听李先生把地产商告了,十几个与李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购房人赶到法院旁听。庭审结束后,这些人纷纷向法官反映在投资酒店式公寓上遇到的苦恼。有人提出,这批房子的房号还存在重叠、乱号现象。
法院经审理得知,被告某实业公司由于前期手续不全等原因,无法办理产权证,根本无法履行与购房人的合同。判被告某公司在原告同意的基础上,以每平方米不低于9500元的价格将该酒店式公寓整体打包出售给第三方,由第三方继续办理未完成的手续。打包出售所得返还购房人已交款项后,再按差价的50%给予购房人补偿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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